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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均来自湖北在本市打工的两拨工人,因为争活而产生矛盾,其中两人用钢管下“黑手”将另一人打至颅骨骨折。最终,两名打人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湖北省人蒋某、黄某系亲属关系,与吴某夫妇同在本市东丽区东丽湖一建筑工地上打工。2010年六七月间,因为赶工期,公司将吴某夫妻的一部分活交给了蒋某等,后来吴某的儿子放暑假来到工地,双方开始抢活。7月3日早上,当蒋某来到工地看到一根立柱已经被吴某夫妇包上模板后,双方随即发生口角,而后互相厮打起来。蒋某、黄某分别用钢管、拳头将吴某头部打伤,二人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医生诊断,吴某被打至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颅骨骨折等,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经住院153天治疗后,吴某共花去医疗费27万余元。由于犯故意伤害罪,法庭分别判处蒋某、黄某有期徒刑6年,并连带赔偿吴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2万余元的80%计25万余元。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