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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了《以优秀的廉政成绩取信于民——天津法院打造司法权力干净运行“隔离带”》一文,详细介绍了市高院党组为保证司法权力公正廉洁高效运行,“防”字当头,关口前移,推出多项有力举措,构筑司法权力干净运行“隔离带”,促进天津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工作历程。现本报全文转载,敬请关注。
这是一张2010年天津法院廉政建设成绩单,上面清晰地写着这样一组数据:全市法院共有461个科庭处室队中,有460个实现了“零点”目标,违纪率占0.22%,同比下降了1.17%。事实上,那个唯一没有实现“零点”目标的单位也仅仅是一人违纪。在谈到这名违纪的干警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对此感到非常惋惜。他多次在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强调:做纪检工作,千万不要等到干警严重违纪甚至犯罪才去找他,应该将他挡在错误的悬崖边,不让他继续滑向犯罪的深渊。基于这一理念,2008年以来,天津高院党组以保证司法权力公正廉洁高效运行为根本,“防”字当头,关口前移,在司法权力运行和各种腐败诱惑之间建立一条“隔离带”,有力促进了天津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项报告:设置廉政防护栏
前不久,记者在天津一家基层法院采访时,摆在该院领导办公桌上的一期新近出的《通报》引起了记者的好奇,征得同意,记者翻看了其中的内容。这是一则亮“家丑”的通报,通报该院一位法官置办儿子婚礼事后没有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事。这位院领导告诉记者,他的行为(指通报的法官)违反了市高院“五项报告”监督制度中的一条——“凡遇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必须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事后,经本人申辩和我们调查,他儿子的婚礼确实没有律师和中介机构的人员参加,但是按规定,我们还是给予了这位法官通报批评。
类似这样的《通报》,记者在天津其他基层法院也零星见过。记者了解到,“五项报告”监督制度是天津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在天津高院,当谈到天津高院为何要建立“五项报告”监督制度时,天津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春香坦言:是形势需要。他说:“去年4月,有群众来信反映,某法院法官儿子结婚,场面有点大,有律师和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到场祝贺。这件事引起了高院党组的警觉。律师和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出席法官儿子的婚礼?仅仅是感情联络这么简单吗?我们觉得这种方式极有可能是导致司法不公的前奏。基于此,高院党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调研,举一反三,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可能地在司法权力运行和各种腐败诱惑之间设置一道廉政防护栏。” 经过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去年6月,该院出台了廉政建设“五项报告”制度,内容如下: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相互关系的规定,凡近亲属担任律师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本人必须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二是执行回避制度,凡遇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必须主动向院长报告;三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凡遇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必须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四是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凡遇有违规插手过问案件的,该案审判、执行人员必须主动向上级领导报告;五是严格执行评估拍卖规定,凡遇有违规插手过问评估拍卖等事宜的,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主动向上级领导报告。
司法巡查:帮助基层找问题
天津高院是全国法院系统最早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法院之一。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下半年,该院党组便有这个创意。2009年上半年,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天津高院出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意见》,并在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进行试点。2010年正式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同年9月,派出3个巡查组对全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
“天津高院党组对司法巡查工作非常重视,从巡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到巡查对象的确定,再到巡查内容的制定,都要经过党组专门会议讨论决定。巡查组开展工作之前,院长李少平都要和巡查组成员集体谈话,并提出具体要求。”宋春香说。
据介绍,巡查组正式进驻巡查单位之前,有一个先期暗访和突然造访阶段。在天津一家基层法院,一位年轻法官这样向记者描述巡查组成员暗访和突然造访该院时的情景:一天下午刚上班,我正在办公室忙手头上的案子,进来一个人,说是某某法院的退休人员,我就招呼他坐下,然后就闲聊,很随意。聊了一会儿他走了。过了几天,我正开着庭,他和另外一个人推门走进来,坐在旁听席上。我没在意,以为这个案子与他有关。根本想不到是巡查组的。这位法官有点后悔地对记者坦言:“早知道他是巡查组的,那天我就不跟他说那么多了。”
“暗访和突然造访很管用,因为事先没有准备,也就没有藏着掖着,所以看到的现象,应该是真实的。一些问题,我们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现的。根据发现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制订巡查方案。”天津高院监察室主任宗立军说。
采访中,一位基层法院干警这样评价天津高院司法巡查工作,他说:“巡查组查找问题,有点儿吹毛求疵,像法徽佩戴的具体位置这样的小事都要查。”面对这种评价,宋春香不置可否。他说:“对待问题不讲情面,应该说是我们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一个特点。对于巡查出来的问题,高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拿出整改意见后,还要上会讨论。定稿后,由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带领工作组成员与巡查单位党组见面,限期拿出整改措施。”
网络举报:有的放矢查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7月开通“举报中心网”以来,共诫勉谈话284人,警示谈话139人,建立各项廉政机制十余种。有力促进了法院干警秉公司法,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网络举报中心网,除了查处功能外,还有网络举报教育、监控、治本、互动功能。即,把网络举报信息作为第一信号,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针对个别单位网络举报信件上升或违纪违法集中突发的情况,采取明察暗访和领导联系点等方式,加强对该单位的跟踪检查和帮扶;根据网络举报和查处违纪违法情况,从源头上制定和完善各种反腐机制;在办理每件网络举报中,无论查实与否,都要与举报人“见面”,告知调查的事实和处理意见,做到了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音。
此外,为了提高“办件”的质量和效率,天津各级法院均指定专人处理网络举报信件,形成了领导层、推动层、执行层的三层组织网络,保证网络举报中心有序进行,保证每件群众举报都必须有“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同时,对办理网络举报件实施预警机制、倒查机制、追查机制,加大限期办结、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