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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源 @大仙:某副局长醉驾被查,只因“因公喝酒”醉驾变酒驾,暂未获刑。“因公酒驾”这词儿要火。
全媒体记者宋莉联动报道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可近日《华西都市报》报道称,四川丹棱县一副局长驾驶公车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当地执法部门在多次碰头会后,因该官员醉驾行为情节轻微,且是“因公喝酒”,故仅处以行政处罚,按酒驾开了罚单。尽管当地警方表示,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出台后,警方将予以进一步追责,但“因公喝酒”的定性马上引发了网友热议。于是,继“激情杀人”之后,“因公酒驾”也成为网络热词。
什么都“因公”岂不乱套?
不少网友质疑,如果醉驾可以“因公”不入刑,那其余的违法事件是否都可以套上“因公”。
@PK好傻好天真:什么都套上“因公”一词,世界不都乱套了?
@xjloveflp:“因公酒驾”这个词好,今后城管可以“因公打人”了。
@廖京生:据说有规定:从出家门到进家门,都算因公。如酒驾可免罪,别的呢?此门不可开。
@地狱向佑-许仙:醉驾还有分因私醉驾和因公醉驾?请问杀人是否也分因私杀人和因公杀人?因公杀人不用偿命?
“因公”才更要重罚
有网友称,法律不该成为怂恿犯罪的酵母,作为公务员,“因公”非但不应该是免罚的理由,且应罚得更重。
@嫣明蕙_Yan:因公?因公才要罚得更重啊!工作时间喝醉酒,那叫玩忽职守。
@廖睿律师:“因公喝酒”也是不依法处理的理由?荒唐!因公喝酒、知法犯法,那是严惩的理由,而不是不予处罚的理由。
@雷武奎:法律如果有弹性,就成了怂恿犯罪的酵母——郑渊洁这句话是对因公喝酒和因公酒驾的最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