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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楚臣,在北中村村委会提名投票选举中,以阻止没有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村民代他人投票为由,以及与第23村民小组一村民发生语言冲突的原因,先后两次擅自强行将该组选举票箱抱到北中小学礼堂,投票被迫中止,该组部分选民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导致北中村该次选举失效。2009年2月25日,汕头市龙湖区纪委给予谢楚臣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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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韶关南雄市主田镇高峰村委会下湖村党员黄履荣,在换届选举中非法收取村民黄某等66张空白选票,填上自己的名字后,交由村民雷某投入中心票箱,被镇干部当场发现并予以制止。2008年8月,主田镇纪委给予黄履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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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不同意镇党委通报的初步人选。在镇党委对先前确定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后,包括陈庆棠本人在内共有20多名党员在陈庆棠擅自打印的名单上签名按手印,联名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于采取非组织活动干扰换届工作,2011年5月,市纪委给予陈庆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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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党员韩妹自为帮助非候选人建议人选韩某参选村委职务,参照镇换届选举办公室批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样式,模仿印制了1500份《关于石龙坑村委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擅自将韩某等3人分别列为副主任、村委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于当天下午找8名村户管员将名单派发到各村民家里,派发期间遭到村民举报而被制止。韩妹自擅自印制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与镇党委批复的名单内容不一、样式类似,造成石龙坑村约300名村民误解,并于4月17日到寮步镇政府上访,村委选举不能如期顺利进行。2011年5月,市纪委给予韩妹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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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阳江阳春市潭水镇三星村委会主任冼大越、双溪村村长冼业威在换届选举中,在计票现场对选举结果合法性产生怀疑,遂抢夺选票试图销毁,其过激行为导致选举工作被迫中断。潭水镇纪委给予冼大越、冼业威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