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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有读者向本报反映,蓟县高档酒店江南水岸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结构,还私自打井盗取地下水,用作酒店的日常用水和景观用水,严重威胁楼体安全。“我们向执法部门反映,房管局下了整改通知,但酒店反倒变本加厉,加紧施工。而县水务局要我们做笔录,并称要向警方报警,威胁我们承担举报不实的责任。我们被逼得没有办法,自己动手挖地、找井,饭店老板才被迫承认打井的事实。我们拿着事实再次举报,水务局居然仍没有举动,说对我们不信任……”居民无奈地说,“饭店老板为何这么大的胆子?从执法部门耐人寻味的执法举动中,应该能找到答案。”
饭店问题无人管?
蓟县鸿昌广场5号楼的业主张先生反映说,“江南水岸”两年前开业经营,当时租用的是一个三层楼,现在装修的是这栋楼后面的一个连体楼。连体楼1—3层是底商,被“江南水岸”的老板购买。“4—14层住的是44户普通居民,我是代表全体居民来反映这个问题。今年4月份,底商开始装修,听说是要开一个烧烤火锅城,与前面的粤菜连成一片。”随着装修的不断推进,业主们发现这家饭店将主体外墙和梁柱随意拆改,大面积的主体外墙被撕裂拆开,梁柱被割断,严重破坏了原有的主体结构,降低了房屋质量。
“更让人揪心的是,在居民楼旁边5米远的地方,饭店老板打了一眼深水井,抽取地下水。”另一位业主杨先生说,听内部人说,“江南水岸”餐饮用水和饭店的喷泉景观用水,都来源于这眼水井。为了掩饰,还拿东西把井口盖上,却暗自留下暗管,向上抽水使用。“开饭店必然会有大量油烟,烧烤、火锅更加难以避免。按规定,在居民楼下开饭店,必须征得小区居民的意见,得到居民同意并签字,才可以到环保局办前置审批手续,工商局才能给执照。但是,装修前,饭店老板根本就没有征求过众业主的意见……”此外,这样的住宅楼也不能满足饭店的消防安全。
“我们跟红磡物业公司多次反映,但该公司根本不予理会。我们无奈向房管、水务等执法部门反映,也迟迟没有结果。”业主们说。
房管执法遇阻力
在居民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该栋楼房的部分楼板被砸毁、切割,钢筋已经裸露在外面。记者与红磡物业鸿昌小区项目部取得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称,饭店装修时将房间的楼板打通,破坏了扶梯的钢结构。“不过,有没有破坏主体结构,要和设计单位联系,做权威鉴定。我们无权做结论。这栋楼是框架结构,安全性应该没有问题……”该负责人说,居民反映的打井问题,物业并不清楚。
记者随即联系蓟县房管局执法队。“5月19日,我们已经发了整改通知,认定的违法情况是‘拆改与住房垂直连体的楼板’。我们责令该酒店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整改的日期是到5月25日。”该局接待人员称,鉴于群众举报该酒店“继续施工”,他将把该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调查。5月25日下午,群众又一次向报社反映称“江南水岸不但没有停工,恢复主体结构,反而继续施工”。为此,记者再次联系蓟县房管局执法队。接待人员称“现在还在施工?没有恢复?我们已经扣了施工工具,发了整改通知。如果饭店继续施工,我们也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只能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
江南水岸饭店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饭店的装修尽管有部分拆改,但并没有破坏房屋结构。“县房管局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你们为何还坚持没有破坏结构?”对于记者的上述质疑,该负责人又改口称“有部分地方做得不好”,不过,饭店正在找设计单位出图纸,对相关部位做加固处理,以通过房管局的检测。“我们是在施工,但是并没有继续破坏结构,而是做日常的装修。”该负责人称,饭店没有私自打井,喷泉景观用的是循环水,居民们反映的问题失实。饭店买的是商业用楼,所有建设都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噪音、油烟也肯定会达到环保等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水务执法耐人寻味
24日,蓟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反馈后称,该局曾赶到现场,但并没有发现私自打井取水的情况。“居民坚称亲眼目睹酒店曾经打井,希望水务局认真查一下。”“好吧,我们会派人再去一趟。不过,我们没有留下反映人的电话,希望报社给提供一下。”“受理投诉,你们怎么连反映人电话都不登记?”“我们没有来电显示……”记者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联系电话。
5月25日,本报致电县水务局地下水资源办公室负责人。“我们正在现场,已经联系了反映人,希望他能指认具体地点。”该负责人称,饭店否认曾经打井,要水务局执法,居民必须要有人站出来到水务局做笔录,“不能说居民反映说有井,我们就去挖。如果真有,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如果没有,居民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月26日,县水务局该负责人致电本报:“太危险了!万一爆炸了怎么办?!我们准备向警方报案,追究居民举报不实的责任。”该负责人称,居民杨先生到该局做了笔录,该局根据他的指认,当天对地面进行了挖掘,没有发现井口,看到的却是燃气管道。“幸亏没有动用大型机械,否则,一旦爆炸,谁承担责任?!我们感到很后怕……”
对此,居民杨先生不予认可。“打井用了好几天,这里的好多居民都亲眼看到了,怎么会有错?还有,饭店经理前几天跟我们交涉时还说打井不会影响居民楼……水务局不作为,我们自己挖,自己找井!”5月29日,杨先生再次致电本报:“我们到现场挖井,饭店负责人阻止并报警。在派出所,饭店承认挖过井,已经记录在案。我们再次向县水务局反映,但水务局仍然不管!”
5月30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县水务局。“杨先生是给我们打电话了,说饭店承认有井,但我们没有给饭店老板打电话核实。为什么?我们已经不信任反映人了……不能他说有井就有井……”记者此后再次致电江南水岸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该饭店的确在两年前挖过井,但后来没有使用……(本报记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