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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贵伦。
社会组织将与政府逐步“脱钩”
可找“枢纽型”组织主管实行退出机制
对话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本市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社会组织将与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分离等。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宋贵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本市600社区将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新成立社会组织可找残联、团委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逐步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
记者:《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基本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指哪些服务?
宋贵伦: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包括社区就业、养老、卫生、体育等7大类26个具体项目,都是应该由政府来给社区居民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涉及到体育、卫生等30多个政府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今年要率先完成600个城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全市2600多个社区今后都要基本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记者:《意见》强调,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这是否针对所有社会组织?
宋贵伦:绝大部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这是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方向,在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实现,我们要逐步地让绝大部分组织都与行政主管部门脱离开。今后,行政部门原则上将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要由残联、妇联、团委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来管理社会组织,行政部门主要依法进行行业管理。
记者:这是否意味着社会组织登记不用再找主管单位了?
宋贵伦:还不能这么说。除了一些试点省市外,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还是双重管理体制。目前,北京还是在双重管理体制下,探讨的是“以社管社”的道路,今后社会组织可以直接找“枢纽型”社会组织做业务主管单位,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可以实行政社分开,让社会组织自己来管理自己。
记者:本市提出深化社区(村)民主自治,规范社区(村)重大事务民主议事规则,健全社区居(村)民会议及居(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会议、民主听证、居(村)务公开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逐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是何种模式?
宋贵伦: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人大常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常设工作机构。这种模式由东城区东四社区创造,将向全市推广。在农村将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模式,将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3943多个农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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