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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您介绍一下采取以上公开措施之后的效果。
蔡志萍:(一)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通过司法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促使法官规范了司法行为,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进一步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从而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三年来,我院的调解撤诉率和执行到位率始终保持70%以上,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在15件以下,平均审限15天左右。各项审判指标都走在了全市法院系统的前列。
(二)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素质。司法公开促进了广大干警自觉主动勤政廉政,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全院干警依法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郜建明、全市优秀法官祁功悦等先进典型,近三年中50余人获得市级以上嘉奖,连续11年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我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态度和行动,从而使法院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感进一步增强,近几年我们发放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表,人民群众对我院的满意度均在98%以上,我院的工作报告连年获得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