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戴永奇同志,男,中共党员,1965年7月16日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蓟县人民法院邦均人民法庭庭长。多年来,该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大局意识强。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审判工作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基层法庭审判一线上,积极进取,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戴永奇同志曾先后在1998、2000、2001、2002、2003、2005、2006、2007年度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三次被评为“蓟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并于2010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一、政治坚定,作风过硬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戴永奇同志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为此,他端正思想、认真学习、坚定信念、自律自警。一是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学习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党纪法规,增强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以任长霞、郑培民、张云泉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进一步坚定信念和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除加强理论学习外,该同志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数年来,该同志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真正做到了让确有冤情而正义得不到伸张的人打得赢官司;让经济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人打得起官司;让老弱病残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打得上官司;让因农活繁忙而脱不开身的人打得成官司,获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司法为民,力促和谐
戴永奇同志始终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目标和准则,尤其是担任庭长之后,更加把这种思想自觉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几年来,他一直在摸索司法便民的各项举措,并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创建调解联动网络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2006年,担任别山人民法庭庭长后,戴永奇同志认真调研辖区内案件类型、来源和成因,并因势利导地提出了“走出法庭”的工作思路。在他的带领下,该庭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纠纷多发的五百户镇库区,依托司法所设立了蓟县人民法院第一个“便民服务站”,并确定每周二为接待日。在之后的四年里,他风雨无阻,每周必到,共接待群众二千余次,现场立案三百余件,当场调解纠纷三百余件,协助镇政府化解群体纠纷事件10余起。此外,他还将法庭的电话和自己的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开,随时可预约咨询和立案。此举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每到周二,接待站里总是坐满了群众,很多时候围得水泄不通,忙的时候中午饭都来不及吃。尽管如此,戴永奇同志不厌不烦,一人一人地耐心解答,必要时还会请村干部来现场做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百户大水头村张大妈来服务站起诉儿子不赡养,老人身体多病,行动不便,戴永奇同志便亲自开车送老人回家,并约上村支书一同前往河北省玉田县寻找在外做生意的儿子。经过一番耐心劝导和宣讲法律,做通了儿子和儿媳的思想工作,母子和好,一家其乐融融。可等戴永奇同志回到法庭时,已是晚上十点钟了,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可戴永奇同志乐此不疲。他用满腔热忱为群众服务,极大地拉近了百姓与法庭的距离,辖区成讼案件逐年下降,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和《天津政法报》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创新思路,管理严明
戴永奇同志深知,一个法庭的好与坏,主要看庭长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为此,他从抓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入手,全力推行法庭的规范化管理。他建立了定期学习制度、案件研讨制度,坚持流程管理制度,将“案结事了”作为最大追求。并号召法官下乡办案,进农家,进企业,在田间地头做调解工作。他率先垂范,坚持“一岗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合理分配审判力量,协调好庭内人员的分工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全庭同志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到两年时间,他就带出了一支拉得动,打的响,能战斗的法官队伍,各项工作指标均列本院前茅。2008年,他所在的别山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2008和2009年,别山法庭连续两年被评为院级先进集体。
2010年5月,因工作需要,戴永奇同志调到邦均人民法庭任庭长,工作的调动使他迎来了新的挑战。邦均法庭下辖7个乡镇,239个自然村,经济发展较快,成讼案件逐年上升,案多人少是主要矛盾。为此,他主动进位,积极响应院里“建立大调解格局,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号召,走访辖区各乡镇,就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工作交换意见。在院领导和乡镇领导的支持下,该庭建立了一套以村级预防矛盾发生为先,基层调解组织、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与法庭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同时,他积极推行调解工作,当好导诉员。对案件事实繁简分流,充分做好劝导息诉工作,并对简易案件实行法官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如邦均镇匡庄子村委会与三户村民承包费纠纷案,他在接待过程中发现村委会所持合同约定不明,不宜生硬判决,而较适合用调解的方法解决问题。对此,他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邦均镇司法所,并同审判员和司法所长入户做调解工作,最终四方握手言和。村干部高兴地说:“真是感谢法庭同志,给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经过不懈努力,邦均法庭诉调对接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半年时间,该庭诉前调解案件160件,其中委托调解结案34件,使逐年大幅上升的案件数得到有效控制,邦均法庭也被我院评为院级先进集体。
四、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戴永奇同志虽为一庭之长,但他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从不把自己凌驾于人民赋予的权力之上。一直以来,该同志注重自身建设,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做到一不送,二不收,不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志廉政勤政。生活中,戴永奇同志更是勤俭朴素,不与别人攀比,不讲排场、摆阔气,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在法庭里,戴永奇同志经常教育干警“用好的作风养身、立威、服人,必须落实到理念、德行、用权和自律上。”他这样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法庭受理的一起雇员受损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为了少承担责任,托县司法局的某领导找来请求帮助,并送来两千元钱,被戴永奇同志一口回绝,他说“我不能忘记我是一名人民法官。”2010年,他初到邦均法庭,本村一个同姓的兄弟就找来说“你调到邦均来当庭长,太好了,我正有一个案子在你们庭,是轮胎质量纠纷,你必须给我办了。”听了这位兄弟的话,戴永奇同志耐心给予解释,“打官司要靠证据,不是靠人情,我做不正了就会伤害到别人,我们做事一定要心正。”听了这番话,对方很不高兴,第二天,又委托一个同学送来了两千元的超市购物卡,也被戴永奇同志坚决拒绝。2010年8月,一当事人来法庭起诉承包合同纠纷案,直接拿着一封信来找到他,他一看是自己的高中老师写的,请求在诉讼中给予帮助,对此,他还是耐心地给予了解释,希望来人依法诉讼。2010年12月,邦均镇的一个大款请他照顾一下其亲属的承包合同案件,并讲“你一家四口吃你一个人的工资,妻子也没工作,孩子待业,这事你给好好办一办,我给你安排一些活,一年争你十年的工资。”戴永奇同志听后淡淡一笑,“谢谢你,我们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我家清贫一些,但我很安心。”
这样事情不胜枚举,戴永奇同志就是这样一次次的耐心解释,一次次的婉言拒绝。仅2010年他就拒吃请40余次,拒收礼金和购物卡8000余元。由于他坚持公正清廉,一心为民,全庭无一信访案件,在群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望,大家只要一提起戴庭长,没有一个不挑大拇指的。
戴永奇同志深知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该牢记党的宗旨。为此,他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坚决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他常怀爱民之心,力行为民之举,廉洁司法,克己奉公。无论是开庭审案、外出调解还是接待当事人,该同志自始至终用“五个严禁”、“六个一律”的标准约束自己言行,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不收取当事人财物,从不接受当事人宴请,始终保持一身正气。戴永奇同志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的司法能力和廉洁正派、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拥护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