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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砚军同志生于1952年11月,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处处长、党支部书记,中共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做到信念不倒,百姓为先,事业为重,清廉为本”是他毕生的追求和做人的准则。
李砚军同志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尽心竭力,为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做了很多努力。 2005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天津市人民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天津市道德模范。
一、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尽心尽职
2006初,李砚军同志从劳动监察岗位交流调整到劳动仲裁岗位。面对从“劳动警察”到“劳动法官”角色的转换,他想的最多的是如何在新的岗位为老百姓多做点事。为了尽快熟悉新工作,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旁听仲裁员办案,到企业和区县仲裁机构调研。不到两个月,就整整记满了“办案手记”、“基层建议”、“老百姓心声”三大本笔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依法受理,以情调解,公正裁决,诚信服务”的劳动仲裁公信理念。为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李砚军同志带领仲裁处全体同志会同市残联维权部成立了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近五年来共接待咨询残疾职工及家属三千余人次,受到了我市广大残疾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残疾职工王秋芸来到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时,心里仍在忐忑,而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对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着急。听完了她的叙述,李砚军同志十分辛酸:残疾人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为社会减轻了负担,可是她的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侵害。李砚军细心地给王秋芸做了讲解,当场让其填写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安排专车送王秋芸到该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了立案手续。没过多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判令用人单位依法立即恢复履行与王秋芸的劳动合同,并全额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补缴保险。拿到裁决书,激动万分的王秋芸一再感谢李砚军同志给她带来生的希望。她给李砚军处长送来一面锦旗:“悠悠维权路,雪中送炭人”。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仲裁机构的咨询接待量大幅度攀升,前来咨询的职工群众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非常关注,同时对内容又知之甚少。李砚军同志意识到这正是向企业和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的良好时机,决定编印法律宣传书籍、宣传单2000余册(份),免费发放给前来咨询的群众。在新法颁布的几年内,李砚军率领处内干部深入区县、行业、企业调研100余次,撰写20余篇工作报告,开办法律讲座近30场次,7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去年他还带领区县仲裁员到天津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向广大听众宣传《劳动合同法》,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了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李砚军和他的同事们认真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现状,率先在全国推出了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使用餐饮服务业的简易劳动合同等多种合同文本,满足了各类企业的需要。为了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全市开展了每年一次的“春暖行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达14万多份。为《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我市的顺利实施,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铁面无私与热情服务
下岗职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面对强势的用工一方,往往显得信心不足。2007年8月,家住河西区可园里的张中强申诉其所在的某纸箱厂欠缴社会保险等争议。在办完立案手续后,张中强心里没底:“也不知道能不能成,经理说告到哪儿他都不怕”。李砚军同志安慰他说:“请你相信,劳动仲裁部门会作出公正裁决的”。收到立案通知书的纸箱厂经理真的开始走关系。“神通广大”的他拐弯抹角地找到了李砚军的一个远房亲戚来说情,李砚军发火了:损害职工利益,办不到!
2010年我市劳动人事仲裁整合之后,李砚军同志被任命为调解仲裁处处长。面对新的工作领域,李砚军同志积极研究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法规规定,遇到困难时,他认真向组织人事机构、社险中心等部门同志请教,并带领处内同志深入到事业单位数量比较多的卫生、教育等部门调研。一次,某事业单位职工向市仲裁委递交了人事争议仲裁申请,该单位应诉时承认了该职工发生工伤并且单位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但却摆出了种种理由拒绝支付。面对该单位的态度,职工很绝望:“所长在我们单位是说一不二的土皇上,恐怕你们也没办法。”李砚军倒了一杯热茶给她,斩钉截铁地说:“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的理由即便有一百个,也不能把困难转嫁给职工身上。”李砚军找到了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经过反复的做工作终于使该单位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足额支付了工伤医疗及相关费用,使这一起人事纠纷得到圆满的调解解决。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调解仲裁机构的天职。”李砚军同志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和全市调解仲裁干部。实践中李砚军同志也总是尽自己的努力在为老百姓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针对仲裁案件日益攀升的严峻形势,李砚军同志从调解工作入手,倡导在全市各街乡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配备专职调解员,将工作重心下沉前移,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之中。为了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他带领全处同志定点帮扶,主动深入到外服公司、台企协会、地方商会送政策上门。为了帮助劳动者申请仲裁,他倡导开展了“真情相助,阳光仲裁”系列活动,实行了风险提示、仲裁建议、现场开庭、跟踪服务,促进了全市仲裁案件调解结案率逐年提高。在李砚军的带领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63476件,涉及劳动者79520人,涉案金额达56228万元,为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共产党员必须要为政清廉
德教为先,修身为本。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就要从一点一滴严格要求自己。李砚军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始终坚持以党的廉政规定为基准,惜权慎权,廉洁自律,做到“两拒绝”,即拒绝说情徇私,拒绝吃请受礼。李砚军同志常对工作人员说:吃请收礼的代价就是牺牲法律的公正,牺牲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这种代价是付不起的。他根据调解仲裁处工作实际,在处里制定了廉政措施和监督制度。自己首先带头遵守执行,坚持了定期通报,把处长所做的每一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处里有公务车,但他从不为办私事行个人方便;在干工作上李砚军舍得花钱,但从不乱花一分钱,就连写字用纸也是正面用了反面用;每次出差只要时间来得及就一定坐火车往返。李砚军每年都和他的家人一起为天津市的慈善事业做一件好事。汶川地震发生后,他先后五次在单位和社区捐出现金近万元,两次购买衣服、文具、图书等物资通过华夏未来社会组织寄往灾区。他还曾将自己获得的奖金捐出,在处内建立弱势群体救助基金,救助所联系的困难群众。2008年,他又把获得的奥运祥云火炬捐赠给单位,传承奥运精神,激发工作热情。
四、既是领路者,也是贴心人
李砚军同志常说,带兵管人最根本的就是要有真心、真情。用真心、真情去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感染干部,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这几年,全市调解仲裁机构有许多新同志对法律法规需要熟悉和学习,李砚军同志主持创办了《天津劳动人事仲裁》内部刊物,每期亲自撰写一篇文章,为大家解疑释惑,受到了仲裁员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每逢春节,李砚军同志必定要看望全处同志,还坚持组织市处干部到区县仲裁机构拜年。处内同志谁有事,李砚军也会热心的帮忙。谁家老人住院,李砚军听说了会第一时间去病房探望。谁家有喜事还是孩子上大学,李砚军都会送上一份祝福。李砚军赢得了干部的信任和爱戴,也因为很少照顾家庭落了不少埋怨。因为工作忙,遇有父母生病,孩子高考、毕业分配等家务事都委托爱人处理。然而他的妻子在医院做手术,他却没能陪伴,惹得女儿跟他闹情绪。李砚军经常愧疚地说:回想起来,我欠家人的太多,因为在集体这个大家庭里,有更多的同志需要我去关心。
李砚军同志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对党和群众无限的忠诚,忠实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维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他始终以创造和谐劳动关系为己任,将亲民、爱民、助民的理念注入到自己的全部工作和生活之中。他常说,在工作和事业上,我愿做一把剑,为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绝不含糊;在维护人民利益上,我愿做一头牛,为他们默默耕耘,勇往直前;对待并肩工作的同志们,我愿做一把伞,为他们遮风挡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