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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涉及中国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以及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双边关系,通过和平方式和双边谈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符合有关各方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因此,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
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中国政府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向国际社会承诺,愿意在南沙争端问题上,同有关争端国搁置主权争议,实现共同开发。
中国言必信、行必果。邓小平曾指出:“东南亚国家是中国的近邻,同东南亚各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为此,中国积极推动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并开始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关系,大胆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新办法。
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互信不断增强。近年来,中国进一步采取实际措施加强和充实中国与东盟的战略关系,如任命首任驻东盟大使,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等。
在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方面,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以自身的发展促进地区共同发展,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在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对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对增强本地区经济竞争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也为南海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地区安全方面,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南海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开展互信合作,维护共同安全。中国作为马六甲海峡的重要使用国,致力于通过对话合作维护海峡安全,务实参与有关合作项目并为马六甲海峡沿岸国提供实质性支持。
在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方面,中国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就落实《宣言》与东盟国家保持良好磋商势头,积极推动《宣言》框架下的低敏感领域合作。此外,中国对在南海地区发生的海上纠纷和突发事件,始终坚持与有关国家协商解决和保持克制的原则,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
中国一直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中国维护南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影响外国船舶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航行自由。事实上,中国从未干预过外国船舶在该地区的航行自由。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共同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以所谓“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为借口介入,恶意炒作南海问题。外部势力的介入只能使南海局势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复杂化,既不利于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亦不利于南海地区的长久和平与稳定。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