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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最近,俊城浅水湾的业主在车位租期续费时,发现停车费用从原来每月90元涨到每月100元。别看只是10块钱的小事,却引发了居民们对于物业公示制度的思考。“物业公司从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也没有对涨价进行过公示,我们如何接受物业公司的透明服务?”对于各个小区的物业公示制度,记者也做了相应的调查。
居民
希望物业公示
透明服务受捧
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该采取公示制度,记者随机采访了社区的一些居民,大部分居民表示,他们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进行公示,不仅仅是一些具体项目的管理情况,还应包括每年或者每个季度的物业费收支情况。“起码我们有权利知道,自己交的这些物业费都花费在了哪些地方。”
“我们基本上没有见过物业的公示文件,所以也不知道停车费涨价的事情。”浅水湾业主刘先生说,其实停车费涨价本身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起码涨价这件事需要以公示的形式通知各位业主。等到交费的时候业主才知道涨价的情况,业主不理解,收费也困难。
但是也有部分小区的居民表示,基本上看不到物业的公示内容。“物业公示的地点一点都不醒目,只在物业公司门口进行公示,如果居民不到物业公司办事什么的,就不会注意到。”
名城新苑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对记者说,现行公示的方式太单一,比如除了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布外,也在网上公布,许多小区有自己的业主论坛,不少物业公司也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把这些公示的资料发到网上,大家能够更加便捷地了解。
物业公司
了解居民需求
按规进行公示
名城新苑小区物业刘经理介绍说,因为居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目前物业公司大部分都是按照要求,在每年或者每个季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一般我们都是在年末进行一次公示,将这一年公司的服务情况告知给各位业主,大家还是十分欢迎这种方式的。”
刘经理说,从现在的情况看,进行公示后收到的效果不错,居民们都认可物业的这种透明化服务,缴纳物业费的比例也相应上升了。“其实物业公司也是本着服务社区居民的宗旨,居民认可了,物业开展工作也更加顺利,彼此间相互信任,其实最后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权威说法
公示内容有要求
对于居民关心的物业是否应该公开收支状况的问题,本市物业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物业是否需要公开收支状况要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形式而定,目前本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绝大多数采取包干制形式,只有少数非住宅项目实行的是酬金制方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
按照规定,实行包干制的企业则不必公示费用支出情况,但应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而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应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见习记者田娟摄影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