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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洋)昨天,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和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就中国足协中国之队项目签订协议。中央电视台将在未来3年半时间拥有中国之队比赛在大陆地区的独家电视转播权、新媒体转播权等。
2005年央视曾与足协签订了一份5年的合作协议,并于去年到期。新的协议已于日前生效,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协议规定,央视每年将转播男、女足国家队以及男足国奥队的至少16场比赛。此外,央视还将付出逾千万的赞助费用。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总监江和平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央视和中国足球谁都离不开谁,即便球迷对中国足球失望、责难,但国奥和阿曼的客场比赛,是在晚上10点后播出,依然有众多的球迷观看比赛。这足以说明足球的影响力。”
7月23日在昆明进行的国足和老挝队的“2014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资格赛”将成为双方“续约”后的首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