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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无业女子凭借如簧巧舌,将自己包装成无所不能的“神人”,用虚假身份以为他人办学校、办工作、买廉价房等为名,诈骗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40余万元。日前,东丽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家住本市和平区的中年女子刘某系无业人员。2005年11月至2006年8月间,刘某伙同杨某(已判刑)经预谋,用陆文海的虚假身份,以帮助王某儿子办工作及合伙干律师事务所为名骗取王某人民币6.6万余元。在此期间,刘某、杨某二人还先后以帮助他人办学校、找工作、办公务员考试、购买廉价房等为名,诈骗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39万余元。2010年8月刘某被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