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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邱瑞贤通讯员福元)暑假刚放没几天,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龙凤路富坚广场小区内的郑恩涛、刘浩楠2个“学生哥”特别开心——他俩做的一件“了不起的大事”终于有了进展。今年5月下旬,这两位小朋友状告当地房地产开发商的起诉(详见本报今年5月27日AIII11《新闻蓝页》版《10岁学生哥告开发商讨相邻权》报道),在等待一个多月后终于拿到了四会市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或许能帮上大人的忙吧?”小恩涛和浩楠十分高兴。两个孩子都住在同一个小区,近在咫尺的新楼盘就像一位高大的“蛮汉”横亘在自己的眼前,严重地侵犯自己的相邻权,因而他们状告开发商。
今年5月25日上午,两个孩子各自在其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第一次来到四会市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状告开发商四会市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和四会市富坚实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儿童起诉开发商侵犯相邻权在全国是首宗案例。当两个小朋友到达四会市人民法院交诉讼材料时,该院的一名女法官告诉他们: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孩子并非房产证上所有人,尽管在其父母亲所购的商品房居住受到影响,但还是难以立案,建议补充更多证据寻找更适合的方式再来立案。
于是在一个多月内,两个孩子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先后跑了5次法院,经过不断的修改,终于“打造”出两份“合格”的起诉状并完善了相关的手续,获得了法院的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