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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材料说,郑文敏是为贷款而行贿的。办案检察官展开的第二个战役就是从郑文敏的贷款查起。
2010年7月初,办案检察官先后来到原保亭支行、五指山支行调查郑文敏贷款的情况。让办案干警没有想到的是,3笔500万元的贷款由于超过还款期限,已被银行以种种理由作为不良资产处置了。
5年3笔贷款分文未还,原保亭支行、五指山支行并没有追回贷款,反而按不良资产作了处置。办案干警分析认为,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恰在此时,对郑文敏开展调查的办案检察官传来消息:迫于法律压力,郑文敏除交代了在征地过程中行贿的情况外,还交代了在贷款中给农行有关人员送钱的情况。
2010年8月中旬,原保亭支行行长郭少云(案发时,郭少云已从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退居二线)被琼中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检察官的耐心教育,郭少云交代了在为郑文敏等人办理贷款过程中先后9次收取73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2010年12月,郭少云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胡海江被逮捕后,保亭县土地管理局原副局长黄尤智寝食不安,他深知自己问题的严重性——
2001年1月初的一天,当郑文敏到保亭县土地管理局准备缴纳4万元土地确权费时,黄尤智悄悄对郑文敏暗示说:“土地确权费缴纳2万元即可,另外2万元……”话说到此,郑文敏心领神会,在缴纳了2万元土地确权费后,把另外2万元送给了黄尤智。一个月后的一天,黄尤智打电话给郑文敏,说自己有急事要办,让郑文敏尽快拿5000元给他。当天下午,郑文敏就将5000元交给了黄尤智。
面对办案检察官,黄尤智知道任何抵抗都无济于事,很快就交代了自己收受郑文敏贿赂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顺藤摸瓜,又立案查处了保亭县土地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吴欢展、张蔚明受贿案。
据郑文敏交代,他在征地、贷款过程中共送出去了30余万元。但办案检察官把已查处的胡海江、郭少云、黄尤智、卢伟的受贿数额相加,也只有24万余元。其余的钱呢?
再次提审郑文敏,郑文敏这次作了彻底交代。他说在办理贷款时,除送钱给郭少云、卢伟等人外,还送给了原保亭支行副行长文传新4万元、信贷员颜新2.8万元,送给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农业信贷处原处长杨大平6万元。很快,这三人被立案侦查。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杨大平共6次收受贿赂30余万元,其中就包括为审批昌隆公司贷款材料提供帮忙,两次收受郑文敏送的6万元。
截至目前,因犯受贿罪,杨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文传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颜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的另外3人也已被起诉到法院。把8名贪官拉下水的郑文敏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去年底他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