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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飞下一个烟头,正好落在楼下乘凉人身上,并将其怀中半岁婴儿烫伤。7月17日、18日两天,在得意生活网(www.deyi.com/)上,此事引起网民200多个跟帖,并受到强烈谴责。
事发于湖北汉阳都市兰亭小区1栋1单元楼下的中国银行门口。昨日下午,记者赶至事发现场时,发现婴儿手臂上的水泡已经破了,但伤口(图中画圈处)仍然红肿。
据婴儿的妈妈刘女士介绍,6个月大的宝宝是个混血儿,名叫ERIC。因老公出差,孩子由她父亲帮忙照料。
前晚8时许,刘爹爹抱着孩子来到楼下乘凉,突然怀中宝宝哭了起来。当时,很多邻居围坐一团,现场很热闹。起初他还以为宝宝饿了,结果从宝宝身上掉下来一个烟头,还带有火星!他进一步发现,外孙右手臂内侧有个拇指盖大小的伤口(很快起了水泡),遂赶紧为外孙涂上烫伤药。
刘女士说,小区1栋高18层,1至4层是商铺,5层以上是居民楼,共住有100多名业主。她接到父亲电话后,马上赶至现场。乘凉地位于大楼凉台下面,有邻居发现烟头是楼上飞下来的。
随后,她在小区保安陪同下,花了一个多小时,逐层敲门询问1单元5层以上的住户,但始终没有人站出来承认扔过烟头。
记者在事发地发现,地上仍有4个烟头。此外,记者还发现该小区有业主将花盆搁置在阳台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记者陪同刘女士,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将把此事写成告示张贴,以期引起广大业主的注意,并起到警示作用。
前晚,刘女士以“飞出的烟头烫伤我6个月的宝宝。希望下一个不幸的人不会是你”为题,将此事发到得意生活网上,立即引来网民上十页跟帖。一位网民说,“现在市民多在小区居住,如果这样的问题不发现一个杜绝一个,解决一个,将来会有更多的问题在身边出现。如果连自己居住的环境都无法放心,我们买这么贵的房子也同样没有幸福感。”
上海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昕表示,根据民法通则,高空抛物伤人,肇事人要负民事责任。如果找不到肇事人,楼上全体住户都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附得意生活网上部分网民跟帖
c19791226:太过分了,没道德,不管砸到了谁,他的行为都应该受唾弃!
goodnighttokyo:素质怎么这么低……烟灰缸都没钱买吗?
萌娃子乖乖:太危险了……有回我宝宝也差点被楼上扔下来的东西砸到了,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shy5201223 :诅咒乱扔的人,我超级讨厌,鄙视,憎恨高空抛物,懒得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