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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楼顶漏水致使顶层居民家中被淹,水“顺流而下”又导致楼下邻居家中墙面被毁,出现褶皱。日前,楼下邻居将顶层住户告上法庭,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楼顶漏水的客观事实存在,但楼顶漏水并不必然造成水流继续向下发展殃及邻居,据此,顶层住户要对楼下邻居家中的损失承担责任,修复墙面。
庄先生居住在塘沽某小区内,由于房屋位于顶楼,每当遇到雨雪天气时,楼顶积存的雨水或融化的雪水就会渗漏到庄先生居室的地面上,随后又从庄先生家的小居室及门厅处渗漏到楼下居民于女士家中,以致于女士家小居室和门厅屋顶漏水处墙面褶皱。
由于上述问题迟迟无法解决,日前,于女士将庄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庄先生修复其家中受损墙面,并保证不再继续渗漏。庭审中,庄先生也是委屈不已,提出漏水原因是由于楼顶积水造成的,其也是受害人,对楼顶的维修应由相关部门及全体业主负责。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本案中,被告所有的上层房屋向下层渗水、漏水,直接导致了原告房屋小居室及门厅等处墙皮褶皱。被告作为上层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屋自用部位和设施负有维修保养的义务,故应当对其房屋中向下层渗水、漏水的地面进行维修。同时,虽然楼顶漏水的客观事实存在,但楼顶漏水并不必然造成向下层渗水、漏水后果,且原告是基于相邻关系而提出的诉求,而楼顶的维修与本案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庄先生对其小居室和门厅的地面做防水维修,并对原告受损墙面进行修复。(通讯员郭玉鑫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