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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何诗琼与审判员温春来、蒲海波、书记员冉娅,冒着酷暑来到因种植葱花历史悠久而远近闻名的“葱花村”——龙槽村,现场审理两起当地村民因种植葱花发生的劳资纠纷以及采卖葱花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纠纷。
原来,该村村民汪厚亮与杨洪桃因葱花交付客商后产生货款结算纠纷,村民肖元明与合作社主任刘复生之间因种植葱花发生务工工资纠纷。承办法官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耐心做思想工作,不到两个小时就将矛盾顺利解决,一起案件当事人自愿撤诉,另一起案件当场调解结案,旁听群众也通过“院坝法庭”,受到法制教育。
承办法官还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广泛与当地农户、合作社交换意见,到田间、入地块以案讲法,“点拨”如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止纠纷争端发生,用主动的服务、延伸的司法,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
图①为村民汪厚亮与杨洪桃案件庭审现场。
图②为案件办理完毕,法官向村民询问葱花的销售情况。
图③为法官在当事人带领下查看种植葱花田地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