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从目前开始至9月30日开展201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审查。
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以及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审批、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成立工会组织等内容。(记者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