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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管理,保证消毒餐具的卫生质量,保护市民就餐安全,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本月起各区、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消毒单位将面临八项检查
本月起各区、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将对辖区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选址、布局、设备、生产用水、卫生、出厂检验、包装标识、销售登记等情况,并进行卫生学评价。
在布局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须符合工艺流程,按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材间;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设置的厕所为水冲式。在设备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须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专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器具。在卫生上,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洗消设备每天清洁,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等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此外,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须有出厂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违法单位将依法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及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依法查处和处理。检查中发现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将通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见习记者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