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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每年8月底至10月中旬,都是结婚高峰季。为了让婚姻登记越来越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近日国家民政部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联网后,通过与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相比对,将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行为发生。本市从2007年开始实现婚姻登记全市联网,目前,全市2003年以前婚姻信息补录工作正在进行中,年底将导入全国数据系统。
现状 办登记手续 再婚方必须出示离婚证
“如果有过婚史,在管理系统上会很明显地识别出来。”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科的庞强科长向我们介绍说,“在登记时,男女双方如若一方曾有婚史,在当事人彼此都了解的情况下,必须出示离婚证才可重新登记结婚,如一方向另一方隐瞒,为保证婚姻的真实性,工作人员一般会告知隐瞒婚史的一方,要携离婚证明再来办理登记,在进行了联网后,我们确实已经办理过几起隐瞒婚史的事例。”据各区县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启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了婚姻登记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个案】一对情侣到河西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时,当工作人员输入男方姓名时,管理系统显示此男士是离异。而这位男士并没有带自己的离婚证。原来,他与现女友恋爱了两年多的时间,却没有告知对方自己的婚姻状况,对方一直以为他是初婚。
有时候当事人并不是恶意隐瞒,只是手续没有办理完整,电脑也不会放过。一位男士与自己的爱人几年前出国了,后来,双方在国外“声明离婚”。男当事人回国后开始了新的生活,在与新女友准备结婚时,电脑信息系统查询到,他还在婚姻中,如果再登记就是重婚了。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情况后告知对方要与前妻正式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领取新的结婚证。
趋势 将全国联网 保障流动人群婚姻安全
记者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到,目前,因为信息查询系统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一些户口在外地的人员婚姻状况还不能直接反映到本市网络上。越来越多的异地婚姻查询起来就比较困难,也让恶意骗婚者有机可乘。为了保证安全,如果是外地户口,在婚姻登记时要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的单身证明,但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造假。现在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异地恋也非常普遍,在外地的婚姻情况不能查询,就会让很多当事人觉得不安全。所以,全国婚姻管理系统的联网就非常重要。
民政部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为各地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软硬件环境,逐步建立全国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如果一个人已经结过婚,不论是在全国哪个省市,再次登记时,网络系统便会提示此人的结婚信息,重婚者便可被查出。记者从市民政局婚姻处得知,目前,本市已经与北京、上海、陕西等一些省市进行了“试联网”。如与陕西省的数据共享,在网络上已经查询到了150条天津户口的人员在陕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些信息对于不同城市间的婚姻情况互查都是非常有益的。
【个案】前不久,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就协助公安机关对一起骗婚案进行了调查。一个外地男子在本市与一名女性登记结婚,不久后这位女士发现男方可能有重婚情况,到公安部门报了案。经公安机关调查,这名男子不仅在外地有婚史,还不止一次,这次是他第三次“结婚”。而且,在天津登记时他使用的还是假证件。
【回顾】
本市婚姻登记已实现全市联网
在2007年以前,本市婚姻登记部门还不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就即时发现当事人的婚史状况,一些人拿着假证明就有可能骗了对方也骗了登记机关。从2007年开始,天津市的婚姻登记已实现了全市联网。通过连接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的网络系统,凡是有过婚史的再婚人员,在网页上的记录都是用红字显示的,初婚人员的记录都是绿色字迹,而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主控中心电脑网页显示的是黑色字迹。
【进展】
力争年底前完成婚姻资料补录
2003年以后,本市的结婚登记档案都是电子版的,这些档案已经导入了数据库。由于2003年之前的天津婚姻登记信息多为文字档案,本市各区县去年还针对2003年之前的文字婚姻档案进行了补录工作,把1949年后的所有资料都要补录到数据库系统中,这也是为了加强网上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完备性。本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婚姻资料的补录工作。
天津市民政局婚姻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补录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了100万对夫妻的婚姻资料补录工作。每对夫妻会有38条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合计近4000万条信息已经补录完。在补录的过程中,会遇到非常多的困难,特别是时间越早的婚姻记录,信息的完整性越差。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很多工作人员要根据资料上的其他信息再到当年出具证明或是当事人的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经补录上来的数据,市民政局还要经过反复审核,先是专业人员进行核对,对于一些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内容进行重新查实。之后还有专业的检查软件进行核对。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录入到数据库中。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为100年,超出保管期限、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举措】
与公安部门实现信息网络交流
在目前的结婚登记中,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时所持的户口簿、身份证,只是起到证明个人身份的作用,登记程序完成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在户口簿上进行任何的更改,已结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显示的仍然是未婚,所以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定真实。
民政部门将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联网,建立起婚姻登记机关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之间、各级婚姻登记机关之间的联网查询系统,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实现即时互通。当事人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应把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及时告知户籍管理部门,以便户籍管理部门及时更改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需要了解婚姻状况的单位、个人可通过网络查询到公民的婚姻状况。目前,本市民政部门正在与相关机关进行沟通,利用网络系统实现信息交流。记者任悦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