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含添加剂食品需安全评估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违反此规定,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需经过安全性评估,违反规定最高可罚10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记者黄海蕾实习记者何正清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