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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路面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本是为了保障出行安全,然而,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不当施工,以及私自拆移等,让这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很受伤”。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1359起,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而其中,仅有400余起找到肇事者并获赔。
四大原因让交通安全设施“很受伤”
一是交通事故引发损毁。8月8日7:00,一沿金钟河大街向外环线行驶的水泥搅拌罐车,欲驶上金钟河大街立交桥时,由辅道向主道变更车道过晚,不仅撞上隔离带及防撞桶,还将路边大型空悬式指路牌立柱撞损倒地。
因交通事故受损最严重的是隔离护栏和水马,像富民桥、青云桥、天河桥等快速路桥梁下桥处以及匝道口为撞损交通安全设施高发点位。其主要原因是,下桥车辆车速过快,驾驶人遇前方有车或行人时精神不集中或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所致。
二是交通违法行为损毁交通安全设施。如天津大道禁止大货车驶入安装了14个限高架,但仍有不少大货车闯入天津大道,茶棚口、双桥等4处限高架均遭大货车带倒受损。另外,一些立交桥下立柱式标志牌,也常遭过往超高大型车撞折。
三是不当施工让交通安全设施受损。6月27日,交管局设施处交警巡查至西康路与营口道交口时发现信号灯损坏,附近施工工地信号灯机箱也遭损毁。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些交通设施的损坏,都是由于野蛮施工所致。
四是人为拆移损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不少店铺聚集的繁华路段,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常遭人为拆移。调查中,交管人员发现,破坏隔离护栏是为了方便车辆掉头或横穿道路。而一些商家更是将街角牌牌面损毁,甚至将整块信息牌取走。
市民可举报他人损坏设施行为
据了解,从今年1月至7月,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1359起,交管部门更换隔离护栏1778片、防撞桶341个、水马579个、标志牌18面、人行横道墩70余个,另外,还有管线等配套设施及交通信号灯60余台、限高架4套。然而,能确定行为人获得理赔仅400余起。
为此,交管部门增派交通安全设施巡查车每天上路巡查,一旦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或缺失立即修复。市民撞损交通安全设施,应尽快恢复原状或报警,市民遇他人撞损或故意移动损毁交通安全设施,可拨打交管局设施处电话283326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