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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于凌晨醉酒驾车,以致接连刮蹭两辆轿车,经当场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55.43mg/100ml。日前,南开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男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10日凌晨2时许,本市男青年姬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夏利轿车,沿本市南开区士英路由北向南掉头行驶时,分别与两辆轿车发生刮蹭,后被交管部门查获。经当场对姬某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55.43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后经鉴定,上述两辆小客车车辆损失共计8600元。姬某已对受损车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完毕。(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