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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喜(左)、毛旭东(中)、闫永成(右)图片来源:《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电案发时曾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官”的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1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参与贪污共计人民币582.17万余元,单独或伙同毛旭东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60.57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00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和闫永喜同庭宣判的有:闫永喜的情妇、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旭东,她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原主任李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永定镇冯村原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闫永成(闫永喜之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悉,案发前,闫永喜曾极力为自己树碑立传,在门头沟区永定镇中心地段的广场,放映水幕电影之前,总要放一些闫永喜深得民心的视频片段。
一审宣判后,闫永喜等四人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