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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一起为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犯罪提供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对被告人梅某做出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2011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梅某在其工作的某机电公司宿舍,趁无人之机,窃取同事的工资卡一张,分两次从卡中提取现金人民币3000元,后将赃款全部挥霍。案发后,梅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办案经过:案件发生后,梅某的家属以梅某系未成年人向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受理后,第一时间为梅某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立即介入案件,律师在了解案情后,为梅某提出了办理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为梅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承办律师了解到,不满17周岁的梅某家庭生活压力较大,但她从小就非常懂事,为了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远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天津打工。案发时,梅某自己的工资已经花完,又不忍找父母要钱,碍于情面,也不敢找同事借钱,才将手伸向了同事的工资卡。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律师陪同梅某的亲属找到被害人,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梅某积极认错,态度诚恳,被害人也向法庭表示,愿意原谅梅某的过错,并向法庭做出了要求对梅某从轻处罚的建议。承办律师向法庭陈述了梅某的家庭情况,并结合其当庭的表现,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建议对梅某处非监禁性刑罚即单处罚金。法庭最终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梅某单处罚金六千元。
办案启示:为了挽救一个失足青少年,使她在将要坠入深渊的时候,伸出挽救之手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和力量,从而使他们能够面对人生,成为可以改造的新人。刑罚是无情的棍棒,如果使用不当,有可能一棍子将人打死;教育感化才是使他们回头的良方,我们既要高悬利剑,更要重教育感化,使他们知道什么是犯罪,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更多的青少年在洁净的环境里,在温暖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