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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解金钊通讯员李坤)一名送水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小区内出入的人群均衣着光鲜,遂心生歹念,多次趁人少之际窜入小区内,用随身携带的“万能钥匙”兑开住户门锁,盗窃电脑、现金等。一次,其遇到事主睡醒,竟持刀威胁夺走手机。日前,西青区法院以抢劫、盗窃两罪并罚,对该男子判刑4年,罚金3000元。
被告人姚某现年23岁,系山东省农民,今年春节过后从老家来津,在一处个体送水站当送水工,经常出入不远处的一个高档小区。姚某入户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出入人群衣着光鲜,屋内也是装潢考究,姚某见状萌生歹意,决定伺机入室实施盗窃。
姚某趁中午人少之机,先后多次潜入小区,用随身携带的“万能钥匙”兑开住户门锁,盗窃多台电脑、现金人民币、外币等。一次,姚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正在屋内休息的事主发现,姚某在已盗得客厅内身份证、银行卡情况下,又持刀对事主进行威胁,并抢走手机一部。
日前,西青警方经侦查将姚某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鉴于其被抓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