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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李燕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工”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10月9日,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鉴于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开了相关的政府信息,诉讼已没有意义,她拟撤诉(10月10日《法制日报》)。
这个消息其实在今天看来,“新闻性”或许并不太大,至少不如一个月前“李燕起诉了”这句带给人们的震撼感那么强烈——当然,这是相较而言。
这事当时引起了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首先这不同于一般的普通民众间的经济纠纷,而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而通过这些年的一些数据显示,一般而言民告官的胜诉率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再者,起诉者是一位名校高材生,而且仅仅是因为一篇学术论文,就将三部委一起列入了被告名单。从世俗的角度来看,这显然有些小题大做,而且多半会吃力不讨好。
现在,李燕撤诉了。如果仅从这个结果来看,似乎印证了上述看法,而且可以想象,一个在校生独力起诉三部委,其间面临的各种显性和隐性压力,自不待言。但是,李燕撤诉却并非无谓的妥协和折腾,相反,相对于“沉默的大多数”,相较于那些一直对某些公权运作不合理不规范长期隐忍漠视的人而言,她的行为完全可以视为一种胜利。
其实,说是“撤诉”都算一种乐观的说法。因为从当初报道时就是“还在等待立案”,而这次新闻说的仍然是“她的起诉请求迟迟未能得到受理”,也就是说依现有的信息,法院是否对此正式立案都还模糊不清,说是“撤诉”都算体面的了。但是,“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国土部等三部委确实相继公开了相关信息,李燕起诉的目的也已达到。
美中不足的是,当初此案的迟迟没能立案,和后来私下的“多方努力”。虽然,这个法学院的女生选择了法律途径来表达诉求,但是说到底,问题的解决更多的并未沿着既定的法律框架行进,而是在私下斡旋和施压中,在那种“舆论压力”和“领导批示”的惯性怪圈中沉浮翻滚。这无疑消解了李燕起诉的价值意义。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愿意向李燕致敬——因为她当初的毅然起诉,也因为“三部委相继公开”这个虽然并不圆满但至少有了实质进展的公共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多年了,多数民众未必知道它具体讲了些什么。
学法律的李燕,却以此为据,要求公权部门必须公开那些必须公开的内容。这里面或许有专业优势,但是专业并不是全部原因,专业也不能削弱这种行为的标杆价值。勇于承担起自己在公共生活中的个人责任,哪怕是从自己的专业出发,哪怕是选择信仰法律,所有愿意为推进公共进程而进行力所能及的努力,都是值得尊敬的。面对权力失范,面对社会不公,不犬儒不妥协,选择呐喊选择行动,这本身就是一种可贵的胜利。
(四川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