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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来自中国的原告在日本的法院外接受采访。
1979年9月29日,中日发表联合声明,邦交恢复正常,其中第五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但国家放弃战争赔偿,并不意味着民间索赔也放弃了。
据统计,半个多世纪来,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造成了至少两千多人死伤。二战之后,我国首起化学武器伤人事件发生在1950年。1996年,中国律师第一次在日本起诉日本政府,与慰安妇、中国劳工等诸多战争遗留历史问题的跨国索赔案件一样,化学武器索赔案件也是困难重重,目前所有终审均以败诉收场。
当律师第一年找到了一辈子的对手
苏向祥是国内第一个为化学武器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直到现在,他仍走在对日索赔的漫漫长路上。一个律师,带着一群受害者,要“告倒”一个国家,这就像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1995年,世界反法西斯胜利50周年,苏向祥做律师的第一年。某天他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名为《爆炸发生在50年后》的报道,讲述了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3名村民挖出了一枚日军遗弃炮弹,3人拆卸时,炮弹被引爆,造成一死两重伤。当事人惊恐的眼神深深地触动了苏向祥,2天后,他去看望了这两名伤者。
其中一名伤者叫刘远国,病房里的刘远国被悬空架起,全身95%烧伤,肤色漆黑起满大疱,双臂被切除,医生每天要从他身上剪掉腐烂的肉,疼得他撕心裂肺。为了治病,刘远国的妻子变卖了所有家产,依然无法支付足够的医药费,刘远国死于出院的第二天,他成为了苏向祥代理侵华日军遗留武器诉讼案的第一个委托人。
苏向祥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委员,在刘远国之后,他又陆续接受了多名受害者的委托,有些是被侵华日军遗弃炮弹所伤,有些是被化学武器所伤。但是,日本政府为对日索赔案设置了重重障碍,包括“国家无答责”、“时效和除斥”、“个人不能起诉国家”、“中日联合声明”第五条等法律论的抗辩理由,每一条似乎都无可辩驳。
但苏向祥决心一战到底。“侵华日军遗弃毒气、炮弹受害事件诉讼,是战后日军遗弃在中国的毒气、炮弹的受害者们,向日本政府提起的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在受害事件中,受害者们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因而这是一桩应该胜诉的官司。侵华日军秘密地遗弃了毒气,其后日本政府又从未向中国方面提供过毒气遗弃的信息。唯一能够提供收集信息的日本政府不提供信息,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承担责任的主体唯有日本政府,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在战后过着平安生活的普通民众,是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和炮弹摧毁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苏向祥说。
两批诉讼都以败诉告终
尽管到目前为止,苏向祥提起的两批诉讼终审都以败诉告终,但不能否认15年来,苏向祥取得过一些重大的胜利,在他和同伴的努力下,东京地方法院认定了中方原告所主张的事实。
苏向祥在调查了多起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炮弹爆炸致人死亡伤害案件后,曾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提出“以实际行动妥善处理”的要求,他收到了日本政府的回复,大意是“中国人无权向日本政府提出战争索赔”。
1996年12月9日,苏向祥委托日本律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第一次起诉日本政府,1997年10月16日,律师团第二次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
2003年5月15日,第二次提起诉讼的案件在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115页的判决中,法院认定了中方的所有事实主张。“包括日本制造了毒气弹以及种类、运送到中国战场并在中国战场上使用、战后为了掩盖罪行接到指令而实施遗弃等隐瞒行为、中国人受害的事实、14次中日律师联合调查的事实。”苏向祥说。
但判决并不认为如果日本政府及早采取措施,就存在避免事故的可能性。“但判决附言又指出,日本政府在政治上和道义上负有责任。”
此时,第一批诉讼已结束庭审,法庭确定在同年9月29日宣判。如果第一批诉讼也败诉的话,遗弃毒气问题的解决就会变得十分复杂。正在律师团着手准备时,中国又发生了一起重大化学武器伤人事件,即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外交部就这一事件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交涉,这一事件也对第一次诉讼审判结果产生了微妙影响。
一个胜诉让他欢呼雀跃
第一次诉讼的宣判定于2003年9月29日,这一天正好是《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二十四周年的纪念日。
13:30,第一次诉讼在东京地方法院703号法庭宣判。“开庭前,律师团得知,此次宣判时间只有10分钟。我们猜难道又是败诉?当法官到庭时,律师团所有人都盯着审判长片山良广。审判长在宣读判决前说‘请允许我在宣读主文和判决理由的过程中,用日语读原告们的名字’。如果是败诉的话,只需宣读‘驳回原告们的请求’的主文即可,我们知道,我们胜诉了。”时隔8年回忆起那天法庭上的场景,苏向祥依然难掩激动的心情,往事历历在目,“法官刚念到向13名原告分别支付2000万日元,我们律师团的全体成员和庭下的支持者就站着欢呼起来了。法官笑着责备我们说‘是不是不打算听完了?’”
当审判长历史性地宣布支持中国受害者的诉讼请求,判决日本政府向13名受害者支付1.9亿日元赔偿金时,坐在原告席上的中日律师和受害者紧紧地抱在一起,旁听席上的支持者激动万分,响起了不息掌声。宣判结束后,日本政府法务省代表神色黯然地匆匆退出法庭。
“这是个有历史意义的全面胜诉判决,关于五月判决中被否定的‘结果避免可能性’问题也得到了澄清。判决明确认定:日本国自身对于遗弃行为,应以随时会出现危险为前提,采取更积极的态度,能够得到具体遗弃情报可能性最大的日本政府,是有可能尽力去收集情报,提供给中国政府,委托中国政府采取防止发生事故措施的,也有可能通过这些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日本政府为对日索赔案件诉讼设置的重重障碍,也被彻底扫除。”
默默奉献的日本律师团已经资助千万人民币
十几年的诉讼路上,一个特殊的群体同样在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就是帮助中国受害者对日索赔的日本律师。
按照国际法规定,跨国诉讼要在日本起诉,必须由日本律师代为诉讼,也就是说,苏向祥需要说服日本律师,帮助他起诉日本政府。但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苏向祥得到了中国人战争受害要求索赔律师团团长、日本法律界德高望重的尾山宏律师和日本著名律师小野寺利孝的帮助,在这二人的身后,还有一个规模达300人的律师团为对日索赔案提供法律援助。
更让苏向祥没有想到的是,尾山宏律师居然主动提出承担中方律师的调查费用。
日本律师团的背后还有一个口号为“战后50年,日本的良心被追问”的支持会,是由日本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他们自发捐款,共资助了中国受害者1000多万人民币。甚至在右翼活动非常猖獗的情况下,不顾被辱骂、骚扰,协助中日律师说服当年生产化学武器的工人和埋藏化学武器的日本老兵出来为中国人战争赔偿案作证。
“2004年,我们邀请两位日本老兵到吉林敦化指认埋藏化学武器的地点,虽然因为时间久远、地貌变化等原因,没能找到具体的埋藏化学武器地点,但确定了大概的范围和方位。更重要的是,日本人民的这些做法彻底消除了我们对他们的仇视和戒备心理,我们相信他们期盼和平的愿望是发自内心的,对我们的帮助,也是真心实意的。我们带受害者去日本出庭时,也不止一次地遇到前来谢罪的日本民众。”
败诉还将持续很长时间
第一批诉讼一审胜诉后,日本政府于10月3日提出了上诉。到目前为止,所有已经终审的诉讼,判决结果都是原告败诉。苏向祥心里清楚,“败诉”的局面还将长时间的维持下去,他早已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在他的博客里有这样一段话:“要把‘绝对不可能’变为‘可能’,这是不屈的律师们热血沸腾地谱写出的诉讼记录。面对国际人权侵害事件,为数众多的律师们团结起来,像开凿难以打通的隧道那样,一次又一次地凿落坚硬的岩石。这样的诉讼过程,是超越国境、实现人类共同正义和理念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他们展示给世人的,是作为律师、同时也是作为一个人,令人格外向往的人生方式的典范。”
中日律师坚持不懈地诉讼,不只是为了得到日本政府的赔偿。“毒气事故今后还有可能再次发生。为了防止新事故的发生,有必要从原日本军人那里收集遗弃情报,确定有可能被遗弃的地区,这是只有日本政府能做的事情。除此之外,在今后发生毒气事故时,如何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实施医疗保障等,这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建立长效机制,这也是律师团的最终目标。”苏向祥说。
第一批诉讼一审判决的最后部分是这样写的:“本案的最初事故发生在战争结束已经过了二十九年之后。而且,在三十七年之后、在五十年之后,又发生了第二起、第三起事故。战后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还恢复了邦交,在和平的市民中,突然降临了灾难——这就是本案。作为受害者的原告们,有什么道理不可以向被告要求赔偿呢?如前所述,对此法院没能找出合理的理由。”
苏向祥说,人类的良知与国籍没有关系,无论是谁都应该具备。实习生顾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