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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学为激励学生推行新规定:调皮、学习不好的学生戴绿领巾,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不少家长对绿领巾不理解,认为学校此举欠妥,没有征求家长意见。对于该校的“创新”,陕西省少工委工作人员表示其做法不符合《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据10月18日《华商报》报道)
戴上红领巾意味着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红领巾给了儿童身份认同和自豪感,成为许多人童年的美好回忆。而西安这所小学为了惩罚所谓的“坏学生”,竟然强制其戴上“绿领巾”。这一做法,既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更是对儿童的羞辱与歧视。更重要的是,这种以惩罚手段强迫儿童“听话”的做法折射出当前儿童本位意识的缺失。
儿童本位意识是现代教育理念的核心,即承认儿童与成人有着一样的人格主体、权利主体,承认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一样有着平等的地位和不可或缺性。正如纪伯伦在《给孩子》中所说:“你的孩子并不是你的,他们是生命的儿女。他们通过你,但并非来自你。就算他们和你在一起,也不属于你。你可以给他们你的爱,但不是你的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你可以让他们的身体住在家中,但关不住自己的灵魂。”
在今天,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推广,儿童本位意识逐渐确立,我国儿童教育、医疗、福利等儿童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儿童的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受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本位意识缺失现象严重。儿童往往被视为家长、老师的从属,儿童的人格主体依然在很多时候被忽视、漠视。西安这所小学以“绿领巾”来划分所谓的“好孩子”“坏孩子”,其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激励儿童,但却完全忽视“区别对待”对儿童造成的歧视和羞辱以及潜在的心理创伤。究其根本,“绿领巾”的产生是尊重儿童人格主体、权利主体意识在教育乃至社会的缺失。
儿童与成人具有平等的人格主体、权利主体,这是儿童本位意识的核心,也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所在。儿童的世界虽然在成人看来或许“幼稚”,但成人应该认识到,儿童的世界并非是成人世界的“预备期”,而是有其独特的价值。只有守卫儿童世界的独立性、完整性,将儿童视为和成人具有平等的人格主体,家长、学校乃至社会才不会将儿童当作“考试的机器”。也唯有如此,“绿领巾”滋生的土壤才会彻底消失,儿童的创造力、想象力才会得到极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