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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交流推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全市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建设、化解劳动争议取得的成绩,交流工作经验,部署深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任务,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据了解,2008年,市高院党组针对金融危机诱发劳动纠纷集中凸显的问题,研究决定以化解劳动争议为突破口,倡导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得到了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的积极响应。四方决定在天津市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作为职能衔接、相互配合、共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2009年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四方联动机制正式运行。2010年,又出台了《关于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的意见》和《天津市街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将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延伸至基层和区域,实现了工会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对接,极大改变了企业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局面。2010年,四方相互配合,共同沟通协调了数十个法律、政策的适用问题,解决了上千起劳资纠纷,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减少,同比下降25%。2011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30%,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80%,优化了本市的投资环境。

会上,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审判区、天津港保税区工会、津南区司法局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代表四方联动调解工作成员单位做了工作报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做了精彩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