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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1岁安徽来津青年汪坤民下班回家途中在一无盖井处摔倒,昏迷12天后去世,悲痛欲绝的父母为讨说法一路奔波。前不久,赔偿事宜告一段落:施工单位与其达成协议,虽然目前还未找到产权单位,但愿意补偿死者家属57万元,家属不得就此另提索赔。昨天,汪坤民的父亲汪少丰对本报记者说:“我不太满意,希望找到产权单位,能再补偿一部分。”
回放下班路上遭遇无盖井
汪少丰称,他与妻子十几年前来津,现暂住在西青区小稍直口村。长子汪坤民就是在天津上的学。事发前,汪坤民刚开始跟表舅学装修。
今年8月4日19时14分,汪坤民下班与表舅分别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汪坤民骑得快一些,走在前面。当其自南向北经过南开区简阳路辅道时,被一个无盖井绊倒摔伤头部。“孩子当时就昏迷了,有个好心人遛弯时看见了,当即打了110、120,表舅随后也到了,给我打了电话。”汪少丰去现场时,孩子已被送到人民医院。当日21时许做了开颅手术,23时出手术室,后来进了重症监护室,但他12天都没醒过来。8月17日7时许,汪坤民结束了21岁的生命。
后来,无盖井不知什么时候被人盖上了个木板,木板高出地面几厘米,板面上还有突出的钉子。
家人为去世孩子讨个说法
汪坤民的母亲身体不好,来津多年一直没工作,老家的爷爷、奶奶都七十多岁了。早先全家人就指着汪少丰一个人干装修的收入过活,本指望汪坤民工作后可以帮家里减轻负担,没想到他刚走入社会就意外去世。汪少丰决定讨个说法。
“听说道路由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负责,我就找到道桥处,他们说这段路尚未交接给他们,应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我又找到城投公司,对方也说不应由他们负责。但在道桥处,我得到一份复印材料,可以看出事发道路由天津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天津某市政公司施工……”
结果施工单位赔偿57万元
8月18日下午,汪少丰找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天津华盛理援助站求助,律师王西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几经周折,天津某市政公司与汪少丰达成协议,并支付其57万元赔偿。
律师认为,这个结果比较理想。汪少丰、汪坤民都是农民,如果按农村标准计算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赔偿金只有不到43万元,按城市标准计算加上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不到68万元。律师认为,能得到赔偿得益于对方是国有企业。
希望按城市标准再赔一些
昨天,汪少丰就此接受记者采访称:“对我赔偿的不是产权单位,到现在那口井的产权单位还没找到。我希望找到产权单位,提醒其加强管理,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另外,我们全家在天津生活十几年了,都是按城市标准消费的,不能按农村标准计算。我希望找到产权单位,按城市标准再赔偿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