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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履行国家司法权的重要机关,我院找准定位,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惩治犯罪、化解纠纷、促进和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及时调整打击重点,通过开展“冬季亮剑”、集中宣判等活动,有力地打击了一大批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暴力性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全面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着力强化全方位诉讼调解机制、调解制约机制、调解考核机制和先进典型引导机制等四项机制,有效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
三是加大行政协调工作力度,保障党委政府重点部署的顺利落实。积极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特别是对房屋拆迁、道路施工等行政案件,既注重积极加强与行政部门联络,提供法律支持,规范执法行为,又强化行政协调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我院在延伸司法服务上下足工夫,有效筑牢治安防范体系。一方面坚持惩防结合,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大力推行“圆桌审判”模式,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全县25所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共建基地,15名资深法官被重点学校受聘为法制辅导员,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另一方面着眼基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坚持资深法官法律释明工作,积极推行上门调解,就地开庭,将法庭开进乡村、社区。主动为村干部讲授《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家庭法》等与村干部工作、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少村官们执法的随意性,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形成。
队伍建设是积极参与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可靠保证。为此,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三个强化”,切实增强干警的综治能力。强化思想认识,将综治工作纳入我院岗位目标责任体系中,分解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通过月通报、季点评的量化考核管理模式,转变干警“重审判轻综治”的错误认识,激发干警积极参与综治的工作热情。强化审判技能,按照“技能练兵人人参与、亲民练兵转变作风、为民练兵突出爱心、廉政练兵严肃纪律”的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干警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及司法服务能力。强化司法作风,扎实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先争优、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有效推进全院司法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