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一年一度的冬季供热正式开始。记者从天津市基层法院获悉,往年大量受理的供热纠纷案件,今年却呈大幅下降趋势。很多法院下降的幅度高达6成左右。据法官介绍,案件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很多市民家的室内温度得到了保障和热力公司“一户一环”的改造。
纠纷原因一:温度不达标不缴费
曹某居住在河东区,其房屋由某热力公司负责冬季供热。该房屋供热建筑面积为30余平方米,在上一个供热季,热力公司已履行了供热义务,曹某应付供热费800余元。由于曹某拒付暖气费,某热力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上,曹某辩称欠费是因为没有享受到取暖期内应提供的温度,整个冬天家中不敢开窗通风。
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具备供热资质,对被告住宅进行了冬季供热,已经履行热力供应义务。原告供用热力行为已实际履行。被告未按期交费,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原告供热费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且结合被告提交的测温记录,故对于主张被告给付原告供热费的诉讼请求法院酌定予以部分支持。
纠纷原因二: “我就是没有钱”
也有一些人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拒付供热费用。家住红桥区的陈先生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依据收费标准,他家应该向热力公司缴纳1800余元的供热费用。但是他们一家享受了一个采暖期的温暖生活,却拒不缴纳采暖费。经催要无果,热力公司将陈先生告上了法庭。
陈先生的辩解让热力公司有些无奈。他说:“我妻子的单位应该给她发放采暖费,但不知什么原因,却一直没给。”陈先生还说,他自己无力缴纳采暖费,而且也不愿意出去打工挣钱。
但法院的判决并未采纳陈先生的意见。法院认为,热力公司已实际为陈先生的住房供热,且陈先生对此事亦未表示异议。陈先生作为受益人应及时向热力公司缴纳采暖费。基于此,热力公司要求陈先生给付所欠采暖费,法院予以支持。
三大原因令案件大幅减少
据红桥区法院法官张钟允介绍,该院去年受理了472件供热案件,而今年只受理了181件。而几乎所有供热纠纷案件都是由于住户拖欠供应费造成的。东丽区人民法院去年受理此案198件,而今年截至目前仅有76件。据河东区法院民一庭千庭长介绍,近年来供热纠纷案件呈现明显减少趋势。
据张钟允法官介绍,供热纠纷之所以大幅减少,是因为很多新的居住小区供热设施完备,而且做到了一户一环。同时,很多旧房屋也实现了一户一环改造。如果住户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交付采暖费,热力公司具有了采取措施的技术手段。另外,政府对一些老旧楼房进行了保温改造,使很多住户享受到冬日的温暖,这也是供热纠纷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经常审理此类案件的刘岩峰法官曾做过走访调查,河东区中山门等小区往年供暖费收缴率只有40%,而今年达到将近90%。
法官支招:供热取证应请第三方测温
据河东区法院法官介绍,在诉讼中,业主需要提供与室温相关的证据,才能确保自己的理由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温度不达标,法院会酌情减免采暖费。但取证难,一直是业主面临的难题。一般情况下,业主自己采集的证据很难具有客观性。而热力公司一般又是在中午或供热效果最好时去测温。张钟允法官建议,应该由第三方进行测温,以保证证据的公正性。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王飞王琪成永哲任璐邵晓知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