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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开局之年,天津市与国务院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已提前超额完成。截至10月底,提前实现今年保障性住房开工目标,保障性住房已累计新开工1600万平方米、23.87万套,完成全年责任目标23万套的104%;预计到年底,可完成新增租房补贴1万户和拆迁危旧房屋3万户的目标。
本市自去年下半年起提前确定了大寺和双青两个新家园在内的20多个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从设施配置、户型标准和环境景观等方面制订了保障房规划设计标准。到今年9月底,全年809公顷的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已全部落实,可确保按期开工。
本市严把保障房建筑材料关、施工监理关、竣工验收关,落实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以及按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建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强化工程阶段验收、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加强竣工档案管理,对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登记存档,实行工程质量保修以及主动回访回修。
为落实公租房及其配套的建设资金,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融资方案,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在银团组建期间,本市争取到国家社保基金30亿元的信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60亿元贷款和渤海银行15亿元专项贷款,同时,市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30亿元资金已拨付到位。目前,累计可到位资金135亿元为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