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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每当逢年过节,人们都会放鞭炮来烘托节日气氛。但一家小卖部为了赚钱,竟然在小学门口卖起了明令禁止的摔炮,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小学生们竟然拿着摔炮,往同学的身上和脚下扔着玩。
一元钱三盒摔炮
小卖部为赚钱啥都不管
河西区土城小学门外不足30米,有一个专卖文具百货的小卖部。下午放学后,很多孩子来到小卖部前,掏出一块钱,说道:“来三盒摔炮。”小卖部老板连忙接过钱,从摆放饮料的货架后面掏出了几个蓝色的盒子,塞到了孩子手里。
没过一会儿,学校门外就开始响起“嘭嘭”的炮声,几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从盒子里拿出几个炮,互相嬉闹着往同学身上扔,金色的火星从孩子脚下迸出。一个男孩被同学扔了几个炮后,开始生气地大声喊:“别往身上扔行不行?炸着我怎么办?”另外几个十岁模样的男孩站在校门外,看见女同学出来,就将摔炮扔在女生的脚下,女孩子立刻发出阵阵尖叫。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该校学生,一名三年级男孩说,班里同学玩的这种鞭炮,都是在学校外的小卖部买的,那家小卖部还卖用火点的鞭炮,不过价格贵,还得用火,玩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大家都买摔炮玩。一名五年级女生则说,男生常常把炮扔在同学身上、脚下吓唬人。
“三无”玩具
没有任何标识
记者来到小卖部,购买了几盒摔炮。买的时候,店主称他家还卖花炮,记者提出看一看时,却遭到了店主的拒绝。记者拿到摔炮后,发现这种摔炮竟然是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外包装上印着一个喜羊羊的卡通形象,压根看不出来是烟花爆竹,只在包装盒侧面印着“最新玩具”字样,而这些所谓供孩子玩耍的“玩具”,盒子背面的“注意”说明,竟然没有一个汉字,各种安全提示完全是英文的。
法条链接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禁止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燃放。第七条规定:本市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燃放摔炮、拉炮、砸炮、旋转、钻天和多响(含双响)的升空爆竹等各类有碍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
另外,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核发《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从事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经市公安机关审核,由公安机关核发《爆炸物品运输证》。从事销售烟花爆竹的,须持营业执照到当地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审批许可手续。记者徐燕实习生韩蕈摄影新报记者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