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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图
本报讯(通讯员王夏迎记者袁玮)长宁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新型盗窃案,该案件为团伙作案,由一名犯罪分子假装被受害人的车子撞伤,待受害人下车查看时,其余犯罪分子快速偷走车上的贵重物品。长宁法院判决被告人武利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刘辉有期徒刑4年9个月,处罚金8000元;潘彬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4000元;陈友金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4000元。
今年3月,武利等人经事先谋划,至一家银行门口蹲守,见受害人从银行取钱出来,上了一辆小轿车,便尾随其后。受害人刚发动汽车,刘辉便上前假装被车子撞倒受伤,蹲在车头挡住去路,而陈友金扮演伤者朋友的角色,上前指责受害人,并要求受害人下车谈判,受害人见状只好下车查看刘辉的伤势。正在三人谈话之时,武利与潘彬则偷偷绕到副驾驶位置,打开车门窃得一只双肩包。见武利得手,刘辉等两人便跟受害人说没事了,放他驾车离开,犯罪分子当即逃窜。受害人的双肩包中放有刚从银行取出的4万余元。
经查,几名犯罪分子均有盗窃前科。长宁法院根据赃款分配情况,以及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