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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福建法院坚持以大局为重、以民生为先、以服务为要、以公正为基,坚持敢为能为有为,注重创新创造创先,大力加强能动司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服务。今年1至11月,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53798件,办结397451件,同比上升11.45%和10.82%。
一、从更高站位上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福建区位独特,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院党组在落实好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加快海西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学习王胜俊院长对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论述,从更高站位谋思路、作决策,出台了服务保障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等13个指导性意见,确保党委有部署、法院能跟进、发展有规划、司法能保障。
二、紧密围绕海西发展加强能动司法。把能动司法作为服务大局的必然选择,增强执法办案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突出重点、强力保障。二是应对挑战、全力服务。三是先行先试、大力推进。
三、紧密围绕民生优先加强能动司法。把能动司法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一是紧贴民生热点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完善司法便民体系。三是紧贴社会关切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四、紧密围绕社会管理加强能动司法。把能动司法作为更新管理理念、拓展司法功能的必然反映,以司法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推动构建纠纷解决机制。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7.80%。二是推动强化重点领域管理。对206名未成年犯实行轻罪记录封存,帮助223名未成年犯复学、就业。三是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五、以党建队建成效提升能动司法水平。把能动司法作为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两项活动”,有效推动“三个提升”。开展学习和宣传詹红荔先进事迹活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和案例指导,推进量刑规范化、小额速裁试点等改革,强化均衡结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