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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
□王则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9日起向社会公开供水成本。此次公开内容主要为自来水企业从2008至2010年3年间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包括企业财务、人员工资、企业利润,以及西江引水工程费用等内容。
公共服务类的产品价格涉及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成本,其定价和供应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公共服务产品,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也是其获得公众拥护的基础之一。政府说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群众监督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垄断的、非市场化的公共服务供应。自来水公司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供水成本,就是这样一种举措,应该予以肯定。
物价部门称,公共服务产品的定价原则是“保本和微利”,此话看似有道理,实际却值得商榷。且不说如果所有公共服务都“保本和微利”,那么政府收那么多税是干什么的?就算“保本和微利”,如果连成本都不让百姓知道,怎么证明你定的价格是“保本和微利”呢?就像此前广州的士调价,民众一再呼吁,但有关方面始终不公布“份子钱”的构成。
不少人认为,公布供水成本,尤其是西江引水工程的年增成本都列入,实际是在为提水价作铺垫。这种分析有一定的根据。事实上,进行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也是全国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也证实,已经接到市自来水公司提出调整自来水价格的申请,将于2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对水价调整方案公开听证。
但是我以为,公布供水成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就应该不只是提价才公布,而应该是每年公布,不断接受社会监督。
就讲西江引水工程,它彻底改变广州饮用水源的状况,在所有亚运建设工程里最受市民称赞。其增加的供水成本是很大的,但其使用年限也很长,只要折旧年限足够长,市民是愿意为此付出必要成本的。但广州原本没有必要到那么远去取水的,是牺牲环境的经济发展让水源变得如此遥远。那么在经济发展中财政大幅增加的政府,是不是也应该为此付出必要的成本呢?
固然,水资源费的增加,是每个用水者应该承担的。但是,居民用水毕竟和企业用水不一样,既然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那么,提高居民用水价格,就必须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为推进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缓解自来水成本上涨压力,保证城市供水质量和安全而进行水价调整,必须注意每个用水者承担阶梯水价的公平公正。此前,对不论一个供水表用水常住人口多少,按表核定廉价的基本用水量的做法,许多市民已经表示不合理。
政府提供的任何公共服务及产品定价,市民都应有知情权,也只有向社会公开才能接受监督。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基本要求,但愿其他的公共服务产品也能够公开其成本。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