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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市民吴芳因发表一则微博,与他人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口水仗,其间不乏粗口,对方甚至还在网上公布了她的真实单位、姓名、手机号,并将一些包含损害名誉内容的文字发到她单位官网、领导和同事的微博上。
近日,吴芳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和隐私权,并通过公开道歉的方式消除对她造成的不利影响、恢复其名誉。目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诉讼。据了解,这是江西省首例微博维权案。
2011年12月6日,吴芳来到即将竣工的抚州名人雕塑园参观。“抚州名人(雕塑)园建造得像故宫。园里不仅有名人还有樟树、银杏等名树林。还有石林,抚州真有钱!”当晚,吴芳在微博上写道。
事后,几名网友在评论时用尖刻的语言对她进行指责,其中网友“透明杨小喵”最为激烈。双方在微博上展开“口水仗”,其间不乏粗口。
吴芳退出争执,但另一方攻势没停,除人身攻击外,还将她的真实单位、姓名、手机号公布,并且将一些包含损害名誉内容的文字发到她单位官网、领导同事以及朋友的微博。
吴芳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网民“透明杨小喵”就是抚州名人雕塑园管理部门的职工杨毓婷。
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克赞认为,在微博上恶意公布他人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用侮辱性语言进行人身攻击,涉嫌诽谤和侵害名誉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吴永明认为,网络运营商有义务保护合法注册用户的隐私,要负起删除违法信息的责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