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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2月2日电(记者范春生)还是这个村子,还是在正月里。记者再次走进叶屯村,感受却和9年前完全不一样。
叶屯村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杨郊乡的一个小山村,2003年2月18日,正月十八,叶屯村村民郭忠民因建蔬菜大棚占地问题,与邻居产生矛盾,制造命案。记者当年曾前去采访,感受到肃杀的严寒。时隔9年,记者再次在正月里走进这个小山村。整个村子静谧、安详,家家户户挂着彩灯、贴着春联,一派喜庆的节日氛围。
一迈入叶屯村村委会大院,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文明村”“先进单位”的大牌子。村会计王景润介绍说:“我们现在是市区的‘文明村’‘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每年都要向上面汇报经验。”村委会主任叶春山高兴地对记者说:“村里现在一切都非常和谐。这种变化主要得益于‘三级联动调解法’,矛盾纠纷刚一露头就被化解掉了,不给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级联动调解法”,这是叶屯村发生巨变的关键因素。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杨杖子法庭下辖周边5个乡镇的案件审理,其中就包括杨郊乡。连山区法院副院长刘恩栋、康广欣表示,杨杖子法庭几年前探索创造了“三级联动调解法”,即法庭、司法所和村委会三级联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使出现诉争也能在庭前达成和解。“在具体实施上,由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法庭副庭长、司法所副所长、村治保主任具体落实实施。”刘恩栋说。
叶春山告诉记者,杨杖子法庭不管是庭长、副庭长,还是普通法官,都非常强调“三级联动调解法”,乡司法所的同志也很重视这项工作,村里经常出现法官、司法所人员和村民在一起的场面。他还说:“‘三级联动调解法’在全村的推广和铺开,使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得到有机结合,总能及时化解每一起纷争,促进了村里的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