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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管办分离”方案一出台,立即被外界认定为“换汤不换药”。面对质疑,刚刚名正言顺的中国足协副主席韦迪表示:“足球管理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方案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足代会等时间节点继续深化协会与足管中心的彻底分离。 ”
韦迪并不认同本次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的说法,“我认为职业联赛理事会的成立才是改革的真正指向,只不过‘管办分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韦迪进一步解释说,“目前的‘管办分离’方案肯定是不完善的,必须通过不断地实践,不断地发现问题,再不断完善。 ” 韦迪否认“协会与足管中心不分离的”说法,他表示:“足管中心仅推出职业联赛改革方案,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停滞对中心的改革。我们正在想办法解决‘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问题,今年年底,我们将利用协会换届的契机迈出一大步,解决这个问题。 ”
虽然足协设立了职业联赛理事会,但理事会并不能完全体现俱乐部的意志。新成立的职业联赛理事会执委会共有19个名额,可中超、中甲俱乐部加在一起居然只有7席,处于绝对少数。中国足协名义上只有3席,但实际上地方足协、中超公司以及所谓的专家席都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其实按照惯例,俱乐部应有10个席位,这意味着如果全体俱乐部意见一致,可以形成决议。
尤其是,韦迪强调中国足协仍对理事会拥有一票否决权。“世界上的足协对联赛的管理都是如此,不过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地方的足协使用过这个否决权。 ”韦迪说,“由于目前理事会没有解决法人问题,理事会无法进行聘任,因此授权中超公司代表它进行聘任。中超公司分管联赛业务的才6个人,额外招聘也就增加几个人,运行成本很低。如果运行成本增加,影响到中超公司收益的话,多余成本将由中国足协负担。其实‘管办分离’并不意味着足协放弃管理,只是改变了原有用行政命令的管理方法,从而建立参与主体自我发展的机制。这种管理是进步的,虽然结构似乎更复杂。有人提出通过中超公司管理联赛,但在研究了《公司法》后我们发现,改造中超公司这一营利性组织还不具备条件,因为职业足球具有公益性,管理职业足球的组织应该是非营利性组织。 ”韦迪的一番话其实已表明了足协的态度,说到底,足协不会“革自己的命”。
□本报记者/黄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