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2月19日晚,3岁女孩月月的父母在民警的联系下赶到公安塘沽分局新北派出所,接走失的女儿回家。月月是被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的,当时她正站在路边大哭,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照看,并将其安全送至家人手中。
2月19日16时许,新北派出所民警刘子洋巡逻至厦门路与云山道交口处时,发现一名小女孩正站在路边大哭,无人照看。民警边哄女孩,边问其家住哪里。女孩月月称今年3岁了,现在找不到家,不知道父母叫什么,身上也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刘子洋抱着月月在周边寻找孩子家长未果,便将女孩带上车,向周边几个小区的物业处进行询问,而物业公司由于没有女孩的登记记录,所以都无法确认是不是自己小区内的孩子。于是,刘子洋将女孩带回派出所照看,与此同时继续在事发地周围查找女孩父母。
当晚18时许,郑氏夫妇拿着一张照片匆忙来到新北派出所,向民警询问是否有一名走失女孩。原来,当天上午,郑氏夫妻上班时将月月放在家里,没想到小孩自己跑出来玩,直到下午他们回家时孩子还没有回来,在周边寻找也没有踪影,向物业人员打听才得知,月月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刘子洋通过对其女儿照片仔细辨认,确定正是他们下午带回所内的女孩,又对郑某二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后,将女孩带到他们面前。(记者邹雪通讯员赵永明曹宝琴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