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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妨害公平竞争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个别公用企业利用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赋予的优势地位,采取不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妨碍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以获取自身利益。为此,工商部门将对供水、供电、供热、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以及石油、石化、烟草、盐业、殡葬、有线电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新华书店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治理。严查强制交易、强行搭售、拒绝交易等行为。重点查处以强制要求、设置服务障碍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违背用户、消费者意愿,搭售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中断、拒绝或以消减供应相关商品、滥收费用等方式变相拒绝交易的行为;被指定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工商部门将深入企业、社区全面了解经营者、用户、消费者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对公用企业经营行为的意见和诉求,以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公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限制竞争问题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市民遇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申诉举报。(记者王绍芳通讯员王毅鹏刘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