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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增强案件管理质量,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涉案社会风险,静海县检察院于近日正式施行审查逮捕案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审查逮捕案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是静海县检察院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与市检察院侦监工作精神所制定的重要工作规范。该《机制》从案前预警、跟踪督办、层级审批三个方面对案件的风险类型、评估原则、办案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并力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是静海县检察院构建涉案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的重要内容,与不批准逮捕释法说理、公检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和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三项机制共同构成了此体系的基本内涵,并渗透到审查逮捕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了干警办案不忘风险,结案考虑稳定的大局意识,确保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董磊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