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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帮两名赌徒索回输掉的赌资,一男子伙同二人将赢钱者关至宾馆内,在索回6000余元后,还让对方向朋友再借2000元。被害人在出去借钱时,趁三人不备逃跑。后警方在一次盘查中将该男子抓获。日前,河东区法院经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
2011年3月3日22时许,崔某和李某(均已判刑)为向被害人张某索要赌博输掉的赌资,纠集在本市打工的辽宁省男青年王某,在河东区华龙道与金纬桥交口处将张某带上李某驾驶的汽车,后开车将张某带至武清区一宾馆房间内看管。其间,崔某、李某和王某对张某进行言语威胁并索要钱款,三人从张某随身携带的钱包内拿走200余元、从银行卡内取走现金6200元,还让张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次日22时许,崔、李、王三人将被害人张某带至本市蓟县上仓镇张某妹夫家借钱时,张某趁三人不备,翻墙逃离。后崔某、李某和王某将所得钱款瓜分,王某分得2000元。被害人张某于当月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8月30日22时许,辽宁省辽中县公安局民警在京沈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对一辆天津至沈阳方向的大客车上的旅客进行盘查时,发现一自称李明的乘客没带身份证,且形迹可疑,遂将其带至派出所,在准备对该人进一步审查时,其供认真名为王某,因其系网上逃犯,公安机关将其拘留。(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琪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