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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青年刘志在其朋友刘伟入院治疗期间,受刘伟指使对两位值班医生进行殴打。河北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刘伟(已判刑)和刘志系朋友关系。2009年10月24日21时许,因伤在本市河北区一三甲医院住院治疗的刘伟,到骨科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内,强行对值班女护士进行猥亵。值班医生赵凯、杨东获悉赶来后,刘伟指使刘志和孙某(已判刑)对其拳打脚踢,并先后两次让赵凯跪地求饶。后被告人刘志又持墩布把殴打前来制止的医院保安人员。由于被打严重,赵凯长达20余天不能正常工作。
河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为,刘志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其系被指使殴打他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另外,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也应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刘志有期徒刑八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郑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