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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刘泽忠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3月13日到天津眼科医院门诊看病,经查左右眼视力分别为0.1和0.2,初步检查后,接诊医生认为其患有白内障,需要住院手术治疗,并安排他20日住院。20日,刘先生带齐住院所需的物品到眼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做了20多项术前检查,费用共计900余元。出人意料的是,此次检查,他的左右眼视力分别为0.4和0.5。各项检查后,主治医生,即一周前的门诊接诊医生,认为刘先生是轻微白内障,实施手术的效果不一定理想,建议保守治疗。刘先生对此很不满意,“住院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大事,尤其像我身体一直不错,这辈子头一回要住院手术,很重视此事,我儿子也专门请了假,女儿特意从上海飞回来照顾我,结果却是不用做了,这种感觉太不好了。”他认为主治医生在门诊检查时不够仔细认真,结果给自己造成了困扰。当天刘先生就向医院表达了不满,结果医院同意退还部分检查费用。但是刘先生认为医院应该退还20日发生的所有检查费用,以及当天自己的往返交通费和女儿回津的部分费用,同时给自己赔礼道歉。
天津眼科医院接到本报转去的刘先生投诉后,马上与其进行沟通。眼科医院治疗安全科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刘先生的白内障一不是很严重,二是白内障的位置正好挡住了眼底,使医生无法了解其眼底的情况,因此手术不能保证他的视力恢复到较好水平,所以建议保守治疗。但是患者不一定了解这么多的医疗知识,而且就如患者所言:‘住院对医生来说很平常,但是对我这样的普通人而言可能就是大事。’所以还是我们的医生工作存在有待提高的地方,我们已经向刘先生致歉了。”医院同时答应退还刘先生20日检查费剩余部分473.3元,当天的往返交通费150元,以及刘先生女儿在天津的住宿费400元。
3月27日下午,刘先生不但拿到了上述款项,共计1023.7元,医院还主动支付了当天他前往医院的交通费用70余元。刘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本报记者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