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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的“霸王条款”受到美国政治文化中根深蒂固的“美国中心主义”影响。以至于在大多数情况下,美国普通老百姓都不会意识到这些条款给别国带来的不快,相反为达成“统一国际意见”解决棘手问题的“领导艺术”而感到自得。
在美国严厉的制裁下,伊朗市场汇率频繁暴跌。图为2011年12月22日,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一名男子查看汇率牌。新华社
3月3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赶赴沙特首都利雅得,参加了海合会(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一个安全会议。会上希拉里再次对伊朗发出警告,并表示白宫将为进一步制裁伊朗扫清道路。
为了实现对伊制裁的效果,美国动用了巨大的外交资源,一方面要求海合会提升石油产量,填补减少进口伊朗石油的缺口,另一方面则继续要求世界其他国家配合美国的制裁行动。
就在十一天前的3月20日,也是伊朗的传统新年“诺鲁孜节”。希拉里发表了一项恩威并施的声明:由于一些国家已大幅减少进口伊朗原油,美国将在未来半年内暂时解除对这些国家金融机构的制裁。此次获得制裁豁免权的国家全部是美国在欧洲和亚洲的盟友。而根据美国“国防授权法案1245条款”的规定,包括中国、印度等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和公司,都会因为与伊朗保持正常的石油贸易关系而受到美国方面的制裁。
美国的此项政策堪称“霸王条款”,遭到中国和印度等其他国家的强烈批评,韩国、日本等盟国则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地配合。强迫其他国家损失自身利益执行自己的国内法、配合自己的外交行动,世界上也只有美国一家能如此“霸道”,其所凭借的无疑是它的超级大国实力和地位。
“史上最严厉的对伊制裁法案”
美伊关系自上世纪70年代全面恶化以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政策就从来没有松懈过。由于伊朗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广大,切断伊朗的对外经济联系则成为美国对伊封锁政策成败的关键。随着伊朗核问题的恶化,2010年7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对伊制裁法案”。法案规定:任何在伊朗进行石油开发、加工和贸易的公司和机构都会成为美国的制裁对象;如果被制裁对象是金融机构,则禁止该金融机构在美国从事债券、股票和银行等业务。
在这样的条款之下,全世界与伊朗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公司和机构都会成为美国金融贸易制裁的打击对象。而由于美国的全球经济霸主地位,使其国内法案具有惊人的“国际效力”,全世界的国家在与伊朗进行正常经济来往的同时,都不得不考虑本国企业在美国的利益,是否会因此受到美国国内法律的制裁。
然而,新法案通过之后,现实发展并不像奥巴马政府最初的设计那样完美。在国内外压力之下,希拉里近日发表声明,放宽对英、日等国的制裁限制,作为对盟友们一直以来配合的鼓励。这一方面是掏出“胡萝卜”安抚盟友,同时也是对其他“不那么听话”的国家以儆效尤。
美国一面施以“利诱”,一边继续“威逼”。根据美国国务院声明,中国、韩国、印度等12个国家必须在7月底前削减自伊朗进口原油,否则将无法获得豁免,并会遭到美国政府的金融制裁。而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这些国家在伊朗从事石油进口的公司在美国的银行账号可能遭到冻结。
然而,受到制裁威胁的国家纷纷表示本国是通过正常渠道从伊朗进口原油,不违反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也不损害第三方和国际社会的利益。印度政府早在今年1月就表明了其强硬的态度,称印度不寻求美国“制裁豁免”,“印度只接受联合国出台的制裁决议”。印度将继续进口伊朗原油,并有办法躲避美国的制裁。俄罗斯甚至认为美国的行为将令国际社会与德黑兰的建设性对话进程严重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