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某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老板为了招生,以能修改考试成绩、能通过内部运作等方式帮助学员通过考试为幌,骗取数十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6.7万余元。日前,该老板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
本市男青年刘某先后于2007年6月及2009年1月成立了两家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刘某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经理。
2007年10月至2011年6月间,刘某先后多次以办工作、能修改考试成绩确保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能通过内部运作确保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招收南京政治学院高自考专本同读学员、招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员、招收免试即可毕业的高自考学员等名义,骗取数十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6.7万余元。
日前,该老板因诈骗罪被河西区法院判处刑罚。(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邢泉)